杭州在临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临汾个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临汾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办理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住房公积金代办公司具有购建房行为发生两年内获得的公积合法购房合同或协议;
3、已支付不少于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75平方米(含)以下10%,金贷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75平方米以上20%,款买90平方米以上30%,房需符合二套50%的条件自筹资金(购建第三套住房原则上不予贷款);
4、有稳定的临汾公积金代办公司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市中心认可的办理贷款保证方式作保证。
借款人提出申请时,住房须向市中心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公积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贷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和婚姻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款买借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房需符合,除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外,还应提供房屋总价款的完税发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资料可留复印件)
http://qvys.gmst.com.cn/html/94e998922.html